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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宗族文化 宗亲会内斗旋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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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宗族文化  宗亲会内斗旋涡
       百多年来,民风沦丧,人与人之间信任危机。人们的情感无所寄托,只能寄望血脉关系。而在近几十年来,全国各地相继成立民间宗亲组织。综观现代宗族文化及宗亲会组织的发展,虽然我们从表面现象看是好事,同时也看到宗族文化遭到前所未有的扭曲。
       由于缺乏了解宗亲组织的深刻意义,所以产生了精神上和操作思维的相对匮乏。特别是晚清以来,八国联军入侵以后,我们中国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家族文化受西方文化影响,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凋敝,取而代之的是西方文化,中国人的文化信息荡然无存。
       到改革开放初期,各地受海外华侨回内地寻宗的影响,从东南沿海至内地延伸。到处成立姓氏宗亲组织。其组织的目的是以三修:“修宗祠、修祖坟、修宗谱”用来敬宗睦族,这是公益大好事。主要体现在:“敬宗睦族,凝聚宗亲,交流亲情”,因为是做宗族公益大事,所以得到各地本支派宗亲大力支持。
       而由于国家政策没有姓氏宗亲组织的管理机构,导致各地宗亲的组织从松散到混乱。开始时都认为:“同姓一家亲”。而没几年,内部领导层为了个人名誉或私利,产生了“勾心斗角”,后来演变为“一团和气”,直至拉帮结派,排除异己,打击不同意见者。账务不清,强行摊派,吃喝玩乐,私呑公款。宗亲组织内部产生矛盾,有的正直人跳岀“家族旋涡”远离是非之地,有的随后拉山头另立组织,相继成立同性质的、多头的并且冠名为:“世界、全球、中华、中国,华夏”等组织。究其原因,大多是为个人名誉或私利。真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而近几十年来,各地的宗亲组织、联谊组织大同小异都是类似,实际是绑架了宗族传统文明,失去了宗亲会组织的意义。究其原因:“大家搞‘宗族、宗亲联谊’,而没有实质性地去认识‘宗族、宗亲联谊’的含义”,导致了多头组织,变“同姓宗亲天下一家亲”为敌,最终导致砌底扭曲宗族传统文化。
       近现代由于宗族事务一度中断荒废,自改革开放后,百姓生活相对提高,所以很多人在茶余饭后思祖心切,很多地方没有规范选拔家族领导,很多族人则认为,反正吃亏不讨好,谁愿干就让谁干。由于主流社会虽不明确打击宗族事务,但并不提倡,这就让各氏族“识时务”的绝大多数精英们不参与其中。
       可以说,当下在宗族事务中能担起宗族使命的族人,是没有占到主导位置。一个国家、民族、宗族、家族如果贤人和能人不在其位,就会乱象丛生,产生内斗、 勾心斗角现象并不少见。我们的宗族,从来都不稀缺贤人和能人,就缺好的公平的用人制度,有了好的公平用人机制,贤人和能人自然会脱颖而出。
       自古以来,忠奸不两立,水火不相融,“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白丁何登鸿儒之堂”,一群低素质的宗族领导怎能挖掘、研究 出好的业绩,怎么弘扬祖先优良传统优秀文化?只会留下本族宗亲明争暗斗的名声。要知道领导代表的不是某领导个人的荣辱,而是承载着数以千百万计宗亲发展大计。
       目前各地的宗亲组织,或多或少借着这个聚会名义,行个人名利之实。因目前各地的宗亲组织往往是一些非常有影响力的人物,要么是当官退休二线的退休人仕,要么是工商界成功人士,因为宗族活动需要有号召力人参与,同时还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所以邀请社会名流是必不可少的。比如,族中工商界企业家成功人士出资赞助,而这些人都是物质基础雄厚,受邀后都会慷概解囊参与各式各样的组织,开始都是和谐共处,时间一长,却变成“一团和气”,因为工商界企业家成功人士都是生意人,大多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参加宗亲组织是没有经济利益的,而只有荣誉出彩,主要体现在,聚会宴会时的场面,喝酒碰杯拍拍照,到名胜景区拍拍照,再来个参会全体合影照,目的达到,聚会圆满结束,再没下文。
       究其原因:这些人大多数是好的,凑凑热闹的人占大多数,但也有绝对一少部份人是借宗亲组织名义行自己虚荣心理需求,却采用不择手段并以组织名义将自己的个人得失梱梆到一起,达到自身心理平衡而满足矣!而从历史宗族公益人文哲学角度看,人的境界,事的格局,远非金钱所能替补。一个人仅仅是有钱,只能悄悄地过日子,如果凭财大气粗待人处事,结果肯定是自取其辱。世界上能用金钱摆平的事都不是大事。仅仅是花钱办的事,没有钱自然会灰飞烟灭。
       如果论“同姓宗亲是一家”,则不能成立多头组织。所以建议,凡参与宗亲组织的广大宗亲,都要做到以小家顾大家,谁有能力或具备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的宗亲,且自愿为组织活动出资出力都是值得拥护并支持,大家要以一个家庭的理念,集中广大宗亲凝聚力,办好宗族公益大事。大家想通了,事就好办。这就要大家放弃个人私利和荣誉,并就一个中心的基本理念——要以自己一个家庭在办事的思想,只要明白这个道理,这个死结就解开了。
       我个人认为:宗亲组织与活动范围宗旨:弘扬祖德、敦亲睦族、友好邻里、文明家风、扶危济困、协调纠纷,继承、弘扬中华文化,鼓励本族广大宗亲支持本族文化、振兴本族经济,为本族公益事业发展服务。
       组织机构及主要领导资格:几千年的宗族文化传承,都是族中有一定名望和有一定能力的人担任的。综观历史信息,常常是一些年迈且德高望重的家族长者、乡绅、前辈主持。因为他们会对后辈的错误行为敦敦教诲,处理家族纠纷不偏不倚,长者一般都是一些知情达理、读过圣贤书的人,大家都尊敬并服从长者的安排。宗亲会领导班子核心成员,应是本姓氏年长,文化知识深厚,有威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宗族历代名人文化遗产,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担任。宗亲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具备家 庭美德、社会公德、文明修养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宗亲组织不得进行营利性活动或投机巧取名目:宗亲活动不得进行营利性活动,不得向家族成员搞摊派性捐资,如进行族事公益活动需要族人投资,必须采取自愿的方式。宗亲组织应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有效地教育族人,移风易俗,提倡健康清新的乡风民俗,提倡红白喜事不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做有道德的公民,不得参与黄、赌以及涉毒等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不为生人立传的原则:生不立传,这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立传,是记述已故宗族先贤业绩成就一生的事迹作出评价。人的一生在发展变化之中,例如:一些人前半生是好的,或许后半生就犯了重大错误;反过来,前半生有了重大错误,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为国家和人民及家族作出了巨大贡献。所以在世之人是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为其一生难以评价,只有盖棺定论。给生人立传,由于不易正确评价功过,容易产生偏差,撰写人也会顾虑重重,难以秉笔直书。不为生人立传,“这个做法比较稳妥,可以避免或减少记事工作中带来的人为的困难和麻烦,更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务实”,准确反映人物的真实面貌,塑造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
       凡宗亲组织成员,参与宗族公益活动,千万不要为自己名利和荣誉投机取巧。比如有些贪官或工商界成功人士在位时,支持宗族公益事业作出过巨大贡献,而该宗亲会还作为荣耀为其做宣传并树碑立传“流芳百世”,而没几年,这位贪官由于贪赃枉法绳子以法、这位工商界成功人士也由于偷漏税或非法集资触碰法律红线受法律制裁,这就会直接损害本支宗族的面容。所以,在此提醒并建议,只要你实实在在地为宗族文集做出贡献,族人都会为你树碑立传的,但千万要记住:“莫道古人多玉碎,盖棺定论未嫌迟”。“善恶在我,毁誉由人,盖棺定论,无藉于子孙之乞言耳”。遵循五 千年华夏文明对人的一生评价要以“盖棺定论”的哲学思想。
       妥善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如:宗祠、牌坊、碑刻、墓志铭的保护及维护,特别要对宗谱的妥善保管。“宗族 文化是中华文明组成部份,绵延华夏五千年,记载着家族历史,承载着炎黄子孙传承。再如:家谱,又称族谱、宗谱、家乘等,是同宗共祖以男性血缘特殊形式记载本族世系的历史事迹;内容包括,姓氏源流、家族迁徙、世系图、名人事迹、家规、家训、风俗人情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系图,即记载始祖、始迁祖以来的本家族历代先祖名录和生卒年代时间。
       组织内部缺乏可操作性及规章制度,导致难以操作和实施。无规不成方圆,所以建议在有宗亲组织的地方必须创建各项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广大宗亲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到以人为本,真正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众人拾柴火焰高,成就宗族公益的伟大事业!同时拥抱所有宗亲,坚决做到不分穷富,不分长幼,凡拥护或热心并自愿参与各项宗族公益事业活动的广大宗亲,不得受到因个人私利或名誉排除和岐视,更不得抵制或控胁广大宗亲的个人合法权益。如有违者, 则违背了“天下同姓一家亲”、“宗族、宗亲会”的组织含义。
       宗族文化研究,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同时不得进行营利性活动。活动经费不得向广大宗亲搞摊派性捐资,凡进行族事公益活动,需要经费投入时,先做好规划,通过项目预算,操作要规范,先通过内部审核再进行公告,以公开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由广大宗亲自愿的方式捐助,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做到账目收入、开支有人监督,其账目必须公开透明。
       真正的宗亲组织,要以宗族世系历史文化研究为目标。暨能做到宗族世系传承文化经得起历史时间的考验,又要做好优秀的宗族世系文化传承。只有做得更好,才能让宗族文化传承永远不灭;二是宗亲组织在研究宗族文化中千万不能被金钱或个人所左右;有钱没钱,它必须以历史馆藏资料信息和出土文物及世传宗谱为依据,更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或推翻馆藏历史信息,如发现历史信息确有错误时,做好在传承信息时加以备注,避免做到不以讹传讹的错误做法,只有这样,这个组织才有意义,才能生生不息。 
 
     (资料:罗顺阶  编辑:罗会清)
罗凤鸣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